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华北区域实际,中共华北能源监管局党组制定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细则(以下简称《落实细则》),并以2014年党组1号文件印发。
《落实细则》要求本局严格遵守中央有关党的纪律、行政规范、财经制度、廉政规定,在日常工作的各个细节中自觉落实八项规定的精神,务必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文风会风、扎实高效工作、节约公共资源,共同致力于建设一个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政府机关。
《落实细则》要求全体干部要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掌握区域情况。通过扎实的调研、督查、信息收集与分析等多种方法,了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能源企业和能源消费用户的实际情况,掌握京津冀蒙不同地域差异,监督能源政策(规划、项目)和法律法规在辖区内得以落实,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汇报政策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落实细则》要求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从事行政许可、信访投诉、转商运、并网安评等业务人员,对待来电来访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做到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充分利用网络公示行政许可等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行政许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审批会议,确保20个工作日内办结许可申请事项。行政许可决定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经集体审议做出,审议决定记录长期存档。
《落实细则》还对规范调研检查、减少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新闻信息务实简洁、规范人员聘借、节约公共资源、加强经费管理、加强业务办管理、严格督促考核等做出了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