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贮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企业贮灰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防止贮灰场大坝垮坝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甘肃电监办从6月13日开始,对临近江河、水库的贮灰场及大坝下游有民房和其他建筑物的山谷型贮灰场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涉及国电靖远发电有限 公司等6家发电企业。检查内容包括燃煤发电厂贯彻落实《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情况;落实贮灰场“三同时”制度情况;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管 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开展贮灰场专业技术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情况;贮灰场日常巡查、检测和维护管理情况;贮灰场隐患排查治理、安 全信息报送及应急管理情况;水力排灰式贮灰场水位变化、干滩长度变化情况;贮灰场大坝测点、标点桩等安全监测设施、喷淋设施配备、完善程度及投运情况;贮灰场大坝沉降、位移观测等监测仪器配备及观测台账建立情况,以及燃煤发电厂开展贮灰场安全评估和备案情况等。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贯了国家能源局对贮灰 场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基本摸清了甘肃燃煤发电厂对贮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激发了企业加强贮灰场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完善贮灰场安全监管措施,有效实施贮灰场安全监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