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近日正式发布,《规划》明确指出,“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将新增发电装机1.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100万千瓦,风电7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0万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争取达到总发电量的20%以上。
《规划》还特别指出,“十二五”期间将加强海上风电建设。在江苏、山东、河北、上海、广东、浙江等沿海省份,建成一批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以带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装备配套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大型水电基地、大型风电基地、海上风电以及太阳能电站基地等是“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的重点建设工程。